Thomson 条款和条件
1. 验收
所有订单都将由出售商在可用厂方内进行验收。 “条款和条件”意味着统一,此处包括条款和条件,任何销售者对条款和条件的补充,以及销售者报价中所述的条款和条件。 “协议”意味着协议产生于通过验收此命令和附件,包括条款和条件,此条款和条件通过注册且是购买订单的一部分。 任何与购买者相关的原条款和条件都将被条款和条件取代,并且不会成为买卖双方合同的一部分,除非由销售代表书面申请授权。 协议收据回单,包括签署和返还买方回单复印件,如果卖方的附件或不同条款和条件不能构成验收,卖方的努力也不能。其本身,将被解释为包含附件和不同条款和条件的验收协议。 直到并且只有协议达成后,卖方才对其负责。 买方对于在订单中提供给卖方的不正确,不完全以及错误数据承担全部责任。 在买卖双方间建立协议的目的,卖方必须为生产此产品的合法实体。
2. 价格
价格和航运导致的时间会无条件的发生改变,包括没有与产品原材料成本有关的限制于更改。 任何改变都需要适用于预订和/或者确认的订单。 他们为陈列一般信息的目的做准备,不是卖方报价和供应品的一部分。 不提供任何付款折扣,任何微小的无意的发票中的执行错误都需要改正,不应该成为不能及时付款的理由。 上述价格为出厂报价(INCOTERMS 2000)。 货物在装运时应根据有效价格付款。 部分有大量订单的装运将就其付款制定专门和独立的合同。 货物收费将包括"预付款及加入发票"除非指定不这样做。 预付款将以使用卖方货物和处理手续费率清单开出发票。 信使服务和/或美国邮包收费将重新付并使用现有汇率添加到发票中。卖方不接受COD程序。
3. 赋税
价格不包括销售,使用,消费税,财产,进口,出口,或者诸如此类在交易中会被地方,国家,联邦或外国政府征收的税。 任何这种税都是买方的责任。 如果卖方被要求支付这种税,这部分花费将加入发票或者单独开出收据给买方。
4. 发货
除非卖方同意,所有的装船都应该由Ex Works (INCOTERMS 2000)卖方厂家制造。 普通载运者或有执照的卡车司机的运货必须由买方负责,任何中途的危险,损失或者损坏都应该由买方承担责任。 卖方不承担延迟交货所产生的任何损失或费用。 各方确认交货时间为估计时间。
货运方法和路线由卖方决定,除非卖方接受了买方提供的与条款和条件相一致的精确的书面说明。 如果卖方准备进行货运,买方需要延迟供货,由于运货和日期都受到影响,支付条款依然有效。 所有与货物的处理,照看和保管有关的费用将有买方承担。 买方收到货物将放弃索要延期索赔。 买卖双方在卖方订单执行中都认同“时间并非最重要"理论。
卖方保留运输货物权力至指定运输日前5天,前提是不影响订单中的支付条款,价格或者其他条款。 卖方对于超越其或其分销商控制的延期货运或者生产错误不承担责任,包括但不局限于,全部或部分的延运或错误,天灾,买方行为,军事机关,优先事项,火灾,罢工,洪水,恐怖行动,起义,传染病,隔离,战争,暴动,运输延迟,公敌行为,缺乏必要劳动力,材料或者制造设施,或者其他如上述列举的原因。 出现了如上述列举的延误或者错误,就该延长等同于由于延误原因造成损失的时间。
5. 同天库存产品的出货
订单必须正午收到(东部标准时间),同天发货
6.排定装运政策
下列条款中列出的所有货物都符合排定装运。
- 进入卖方系统的版本受限于卖方所要求的12个月内的订单及发票的货运要求,
- 进入卖方系统的版本有严格的发行时间
- 所有订单中未发货的部分,在原订单发票和预定6个月以后,在价格上将会发生改变。
- 在卖方系统的订单已经被接收,被预定和被安排以后,任何交货安排的改变都可能导致附加收费。
- 任何订单的消除将导致至少25%货物收费的消除。
- 价格只对预定和被承认的版本有效。 所有未预定,和/或者不定期的产品货运都需要在运货之时给出产品的价格发票。
- 可接受的最小订单为250美元订单。
如果由于买方使得交货时间晚于预期运货日期多于5天,卖方保留运货和账单的权力,此权力完全符合买方在订单中定义的要求和规格。
7.付款条件
根据采购订单或合同,货款于发票开具之日起支付。逾期账款将收取最低50美金的滞纳金,并按(i)月利率1.5%(年利率18%)或(ii)法律允许的最高利率计算利息,以其中数额较低者为准。
8. 有限担保
卖方保证,以下售出产品于下列担保期间无任何材料及工艺上的缺陷。卖方保证仅向原买方出售该产品(“担保”)。并且,对根据买方设计或规格生产、或未遵循卖方说明或指南安装的产品,买方应接受其“现状,包括本身一切瑕疵”。
本节所述担保将取代并排除基于法律或其它规定作出的其它一切明示或暗示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有关时效性或特定用途适用性的隐含担保(无论卖方是否知晓)。据此,卖方明确否决且买方明确放弃其它此类担保。在不影响前述规定之前提下,卖方不得对买方作出如下担保:产品将满足买方某种特定需求、将适用于特定环境、将无间断或无故障运行、或者将与买方设备完全匹配等。
买方提出担保索赔时,须在缺陷初次发现之日起或事实表明已采取合理谨慎措施之日起三十(30)天内向卖方提出书面通知。在任何情况下,买方索赔不得超过一年担保期满后三十(30)天。凡未能在缺陷初次发现之日或采取谨慎合理方法事实之日起三十(30)天内提出索赔的,均视为买方放弃索赔。索赔之缺陷产品或部件应退还卖方,同时附上卖方提供的有关供货责任之退货授权(RMA),以及相关缺陷的具体描述。相关运费由买方预先支付。一旦索赔有效,卖方应支付合理的单程运费,即从原目的地或缺陷发现地(以两者中距离卖方工厂最近者为准)到卖方工厂的运输费用。对担保期限内不符合上述担保条款的产品,卖方可酌情自行决定(a)维修或更换产品,或者(b)偿还买方在购买该产品时所支付的金额。此条件应构成买方唯一的、排他的补救方式,且买方无权要求其它方式的任何补偿,无论其要求乃基于合同、担保、侵权或其它法律规定提出。此外,若产品未被买方(i)妥善使用、保存、操作、安装或维修,及(ii)妥善拆卸、包装并发回卖方,卖方对该产品的担保无效。若返回产品为“无故障”产品,则买方应承担一切退货授权(RMA)评估费用及返回运费。在任何情况下,卖方均不对其产品从买方设备拆除或重新安装承担任何责任。任何人,包括一切代理、经销商或卖方代表,均无权代表卖方就卖方生产的产品进行额外或作出不同阐述或担保。买方就此担保之补救具有排他性、替代其他一切适用法律允许的补救方式。买卖双方之间任何协议期满或终止不影响本条款之效力。
9. 担保期限
| 品牌 | 产品 | 担保期限 |
| Thomson | 轴承和导轨 | 自装船之日起12个月内 |
| 直线执行器 | ||
| 齿轮箱 | ||
| 离合器和制动器 | ||
| 滚珠丝杠; | ||
| 梯形丝杠 | ||
| 系统、滑轨和平台 | ||
| 其它机械设备 |
备注:凡使用Thomson直线轴承时,未使用汤姆森60case 轴系的,将不在此担保范围内。
10. 软件质保期
售给买方的材料或物品中可能包括了电脑软件程序,此程序被设定了行使文件中给出的系列任务. 买方的职责是决定软件程序的特征是否符合买方需求,且必须确定软件程序操作正确。 买方明白此种软件程序很复杂,所以可能会有固定缺陷,卖方没有保证所有软件特征都将同供应的一样操作正确。 卖方利用自动化服务器,自动化服务器不正确的数据读写会导致自动化服务器软件故障,和导至自动化服务器或者自动化服务器撰写程序崩溃。 自动化服务器不正确的读写数据会导致受自动化服务器控制的设备发生故障。 卖方对于设备损坏或者因为用自动化服务器不正确读写数据导致的设备损坏不承担任何责任。
11.责任限制
如无其它另行说明,对任何特别性、附带性、间接性或衍生性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因履行、延迟履行或违反本订单而引起的任何利润损失,无论该责任主张是否是基于合同、公平、侵权或其它任何的法律依据,卖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根据卖方所述担保,即便买方唯一且排他之补救措施失去实质意义,卖方责任仍仅限于:在卖方认可的维修场所,对凡经卖方认同的、确实存在材料或工艺问题的缺陷产品或部件予以修复或替换(自行决定且根据第8节规定)。在任何情况下,卖方责任均不得高于该责任产品的购买价格。无论买方索赔是基于合同、担保、侵权或其它法律规定而提出,本条款不随协议终止或期满而终止,继续生效。
12.一般赔偿
买方应保护、赔偿并使卖方(及其高级人员、董事、雇员及附属公司,以下统称为“卖方”)免于承担任何第三方因买方或该第三方使用或转销相关产品而提出的任何索赔、诉讼、法律责任、损害、损失、费用及开支(包括但不限于卖方律师费)。买方应赔偿卖方,包括但不限于,因在个人移动设备、车辆及娱乐设施中使用该产品而发生的任何索赔。
13. 专利保障
除非在这部分特别提出,否则卖方对专利侵权,商标,版权,商业包装,商业秘密或者相似权利不承担责任。 所有卖方职责在所示11部分中将受到限制,卖方将捍卫和保护买方的权益,抵制一切违背及侵犯美国专利,美国商标,版权,商业包装以及是那个也秘密(下文均以“知识产权代替”)的行为。以上部分所诉限制和条件为准。 卖方将保护其花费并且要支付基于售给买方物品违背了知识产权和第三方利益的指控所造成的解决和损害的费用。 卖方对于买方保障和赔偿的职责在买方意识到此指控或者侵权10天后通知到位,卖方对于包括侵犯或所有行动,包括所有解决及妥协方案的协商具有单独控制权。 如果一件产品被述其损害了知识产权及第三方利益,卖方可能,根据其单独判断,赋予买方权利继续使用,调换或者维修该产品以使其不侵害权益,接收退货,或者在合理折扣范围内实行退款。 尽管如前文所示,卖方对基于买方所提供信息而要求的侵权索赔,或者该产品的全部或部分因买方要求,进行了特别设计,或者针对由如果此项索赔是基于买方提供的,或者改装,组合及在系统中运用此产品造成的损坏后果,不承担责任, 上述部分的条文应该由卖方独家及排他性职责和买方独家和排他性对侵犯知识产权的修正构成。 如果此项索赔是基于买方提供的信息,或者该产品的全部或部分因买方要求,进行了特别设计,买方需要保护和保障卖方所有因被投诉此产品专利,商标,版权,商业包装,商业秘密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14. 产权
除非明确同意,所有样式,工具,夹具及固定装置,绘图,设计,软件和其他发明的材料和数据,已装备的或者在订单中被要求的,无论任何费用,都应该且保持为卖方财产归卖方所有和控制。
除非在此订单中特别提出,买方对于与此订单中相关的技术数据,知识产权,电脑软件没有权利。 在此情况下,卖方同意提供给买方订单中相关专有信息,绘图,设计或数据,买方承诺除非有卖方的书面许可官方授权,否则买方不可使用,或将此信息,绘图,设计不透露给第三方。
15. 商品权利;违约;破产
如果买方破产,或者因为任何原因违约了买卖双方的相关条款或规定,卖方将有权根据自身选择不继续此项订单中的全部或者部分,扣留货物的全部或者部分,和/或者召回在运途中的商品,取回一些商品,取回所有根据买方计算可能被卖方存储起来的商品,而不需要行使任何其他程序。 买方同意,所有保留的,回收的或者收回的商品都应该变成卖方的私有财产,前提是买方完全同意。 上文所述不应理解为限制,任何方式,任何权利或者补救措施只要基于合同,法律及平等原则,都对卖方有效。
16. 条件
接受此订单须理解它是以卖方对于基本原材料的获得有能力为条件,所有适用的订单及装运都将以现有制造清单,政府规定,准则,受时间限制的指令,限制为准。
17.非卖方弃权
卖方违背条款和条件的弃权行为不应被理解为同于其他形式的弃权。 任何时候卖方强制执行条款和条件中的规定造成的任何错误都不该成为卖方在任何时候对此规定和损害弃权的权利。 任何此条款和条件中的规定都将是或者变得无效,不受强制力执行,或者法律控制,所有其他条款都将保持有效或者可强制执行。
18. 装让
买方不可以转让,分包,转移订单的全部或者部分,除非卖方有事先书面同意,任何没有卖方有事先书面同意的转让,分包,转移均无效。
19. 买方提供材料
所有由买方持有或者装置的材料或者装备只要归卖方所有都需要小心处理和收藏,但是卖方对于意外损失或者损害不承担责任。
20. 变动
只有经过卖方同意和依据相应条款(此条款允许被交付的物品在价格和清单上做出公正合理的调整),订单的全部或部分才可能发生变动, 只有当买方授权代表人与卖方进行书面交流后,变动才被承认并且可付诸实施。
21. 终止
终止订单全部或部分只有在卖方根据条款给出了事先书面同意后才可实施,此条款须保障卖方避免损失并被赋予共同的利润。
22. 生产地址
卖方有权决定订单中全部或部分产品在卖方何处的制造场地制造、加工、组装等。
23. 权利保留
卖方保留对产品设计做出改进和改变的权利,对已卖给买方的物品不施加对其进行改变或改进的义务。
24. 商品的检查和验收
此订单下产品的最终检查和验收需由买方在接收产品14天内进行,除非买方的原质检员或授权代表在检验卖方的产品设备。 买方的书面质检或回绝错误,所诉商品在如上时间段中(原质检员不可用)将视为已被接收。 如果买方的原质检员被委派去实行质检或验收,原质检员或授权代表所签署的相关测试文件将组成买方商品验收。
25. 安装
所有商品应由买方安装和支付相关费用。
买方可以向卖方要求服务,此类服务需根据所诉服务的实现率被提交和索价,加上所有其他花费,包括旅行,旅馆费和生活花费。
26. 管制法律;行动限制
此命令的管制和推断需符合国家法律或者卖方美国生产商联邦。 此订单不会导致商品售出的增加,却可使卖方重新获得该产品的购买价,在此行为累计一年以后将由当事人任何一方获得。
27. 美国政府合同
如果此订单遵循了美国主要或分包合同,前述销售条件将根据要求进行修改(只适用于强制性流程),联邦收购条例包括此条款和条件在订单所示日期上有效,并且根据此订单的价值直接受用。
28. 出口限制
买方知道商品或与商品相关的技术数据可能由于美国商务部或国家部门出口受限,因此此类商品的出口需要美国或者再出口部门提供事先授权。
买方同意不违反任何出口控制法律或美国规则对产品进行出口,再出口,分配产品或者与之先关的任何技术数据。
29. 联合国销售公约
关于1980年美国对于国际商品销售公约(UNCISG)的执行,何方需根据特定条款同意解决争端,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条款和条件不需受UNCISG的管制。
